2014年1月18日 星期六

慕道查經課程

慕道查經課程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





第一課 不接受基督的推辭
一、不明白(林前二14;林後四3-4;約七17
※先信後明白(羅三11;箴三5;何六3;詩廿五14
二、不能堅持到底(賽四十一1013;猶24;約十28;彼前一5
三、行為甚壞(羅十四1012;太七1-2;雅四12;羅二1
四、被生意所阻(路十二20-21;提前六9-10;可八36;太六19
五、被宴樂所阻(加六7-8;太十二36;約壹二15-17;雅四4
六、不信的人的愚昧
  「愚頑」(詩五三1
  「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」(提後三16
  「人被聖靈感動說出」(彼後一20-21
  「生活在乎祂」(徒十七28
七、厭棄的人的結局
  「神的忿怒常在他身上」(約三36
  「有關係」(來四13
  「滅亡無法可治」(箴廿九1
  「更重的刑罰」(來十28-29






















第二課 基督的救道
一、人無基督的光景
  「失喪」(路十九10
 
「滅亡」(約三
16
 
「已定罪」(約三
18
 
「行為是惡」(約三
19
 
「恨光」(約三
20
 
「神的忿怒」(約三
36
 
「你父魔鬼」(約八
44
 
「裏面發出惡」(可七
21-23
二、基督的死是人得救的必要
  「流血赦罪」(太廿六27-28
 
「捨命作贖價」(太廿
28
 
「為羊捨命」(約十
1115
 
「必舉起」(約三
14-15
 
(約十二
2432-33
三、基督贖罪的完全
  「成了」(約十九30
 
「一次永遠贖罪的祭」(來十
12
 
「親身擔當我們的罪」(彼前二
24
四、基督救人的條件
  「你的信」(路七50,八48
 
「信的」(可九
23
 
「一切信的」(約三
16
 
「信……不信」(約三
36
 
「信」(約五
24
五、基督應許的完全
  「永不滅亡」(約十28
  「祂能保守」(提後一12
  「祂必成全」(腓一6
六、基督代禱的工夫是完全的
  「聖父……保守」(約十七11
  「拯救到底」(來七25
  「若犯罪……有中保」(約壹二1
七、人由重生接受神的性倩
  「由神生的」(約一12-13
  「基督是我們的生命」(西三4
  「基督在我裏面活」(加二20
  「我活……你們也活」(約十四19
第三課 神的信息
一、你是個罪人
「沒有不犯罪的人」(王上八46
「沒有行善的」(詩十四
3
「世人都犯了罪」(羅三
23
二、你的天性是敗壞的
「在罪孽裏生的」(詩五十一5
「心詭詐」(耶十七
9
「沒有良善」(羅七
18
「與神為仇」(羅八
7
三、神愛你
「神愛世人甚至……」(約三16
「我們還作罪人時候……」(羅五
8
「神愛我們……」(約壹四
9~10
四、基督為你的罪死
「背負世人罪孽」(約一29
「為我們的罪死」(林前十五
3
「擔當我們的罪」(彼前二
24
五、你信基督就要得救
「就有永生」(約三3647
「都得稱義」(徒十三39
「就必得救」(徒十六
31
六、基督以大應許賜你
「接你到主那裏」(約十四3
「與你永遠同在」(約十四
16
「求就必得著」(約十六
24
「總不撇下你」(來十三
5
「認識祂的名」(啟三
5
七、不信將定你罪
「必定罪」(可十六16
「已經定罪」(約三
18
「死在罪中」(約八
24
「忿怒患難困苦」(羅二
8-9
「他們的分就在燒硫磺的……火湖裏」(啟廿一
8





第四課 一個大比較(徒廿八24
有信的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     有不信的
一、信的得重生          不信的生於罪
「重生」(彼前一23  (詩五一5
「神所生」(約一
13  「肉身生」(約三6

二、信的得救贖         不信的被咒詛
(加三13            (加三10
(弗一
7          (羅三19

三、信的得親近神      不信的遠離神
(弗二13            (弗二12-13
(弗一
4          (賽五九2

四、信的得為神的兒子  不信為撒但子
(加三26            (約八44
(約壹三
2       (約壹三10

五、信的得神的愛      不信的有神的怒
(罹五8          (約三36
(約壹四
10       (太三7

六、信的等候基督和榮耀 不信的等候死亡和審判
(來九28             (來九27
(彼前五
4       (太十二36

七、信的保險入天堂      不信的保險入火湖
(彼前一4          (啟廿一8
(提後四
18         (太十三41-42

八、信的已經出死入生了    不信的已經定罪了
(約五24               (約三18







第五課 對失喪的人說甚麼話
一、人都犯了罪
「沒有義人」(羅三1023
「一條上跌倒」(雅二
10
「都如羊走迷」(賽五三
6
「壞到極處」(耶十七
9
(加三10;結七23;羅三9-20;賽一6;約十五22

二、罪的刑罰
「死」(羅六23
「必死亡」(結十八
4
「永火」「永刑」(太廿五
4146
「受痛苦」(路十六
23
(詩九17,十一6;啟廿\cs1615,廿一8,十四11

三、基督為罪死
「擔當我們的罪」(彼前二24
「為罪受苦」(彼前三
18
「為罪人死」(羅五
6
「挽回祭」(約壹四
10
(羅五8;賽五三5;加三13;林前十五3;來一3

四、救恩是為眾人預備的
「一切」(約三16
「失喪的人」(路十九
10
「不願一人沉淪」(彼後三
9
「到我這裏來的」(約六
37
(提前一15,二4;啟廿二17;賽一18;可二17

五、因信得救
「信」(約三16
「接受……信」(約一
12
「信」(約三
18
「信」(徒十三
39
(約三36,五24,六47,廿31;徒十43




六、只有一個法子得救──由恩
「沒有賜下別的名」(徒四12
「不是因行義」(多三
5
「神救眾人的恩典」(多二
11
「神所賜的」(弗二
58
(羅四4-5,十一6;加二21;提後一9

七、認基督於人前有喜樂
「得救」(羅十9-10
「我父前也必認他」(太十
2-3
「向主唱歌」(詩九六
2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第六課 我當怎樣行才能得救
人在神面前的地位和結局,是看他接受,或厭棄祂的兒子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所做的工而定。活到死而不相信,就是保險得絕望永遠的定罪;並不必問說:當他死時,他沉淪不沉淪?當然沉淪。人未接受神的兒子主耶穌基督所流的血,以遮蓋他的罪,是一個已經沉淪的人:「已經定罪了」(約三18)。
一、不信的人是在神怒氣之下
「神的震怒常在身上」(約三36
「沒有指望」(弗二
12
「瞎了心眼」(林後四
3-4
「死在罪中」(約八
24
「必定罪」(可十六
16
「火……報應」(帖後一
7-8
「硫磺火湖」(啟廿一
8

二、心信就得救
相信一個歷史上的基督不是「心信得救」的信心,也不是接受基督──就是相信神為祂兒子所作的見證。
「信神的見證」(約壹五10-12
「心信」(羅十
9-11
「信神」(照祂的話信祂)(羅四
320-21

三、信甚麼
「為我們的罪死……埋葬……復活」(林前十五3-4
「被交為我們的過犯」「復活為我們的稱義」(羅四
25
「擔我們的罪」(彼前二
24
「歸在祂身上」(賽五三
6
「替……成為罪」(林後五
21
「成了咒詛」(加三
13
「信有永生」(約三
36
「信……有」(約五
24
「信得稱義」(徒十三
39

四、得救是自白的
不是用人的法子,也不是用克己,用自己的功勞,用自己的力量而得救。
「不用銀錢不用價值」(賽五五1
「我賜他們永生」(約十
28
「神的恩賜」(羅六
23
「信的」(約壹五
13

第七課 基督的寶血
「若不流血,就無赦罪。」上天堂獨一無二的護照,就是神的羔羊的血。只有血能保護人得免將來的怒氣。神的話裏記「血」字有四百多次,可見血是頂要緊的。無論何人,若肯接受耶穌基督的血去遮蓋他的罪,他是毫無疑義的,已經得救了,是已經絕對的、完全的、永遠的得救了。真知道主血的價值,是最能幫助人離罪的。
一、基督的血是信徒救贖的代價
「用己血買來」(徒廿28
「藉血得蒙救贖」(弗一7;西一14
「憑基督的寶血」(彼前一18-19
「用己血買」(啟五9

二、基督的血是信徒赦罪的根基
赦罪是立時的,完全的。
「藉血」(弗一7
「藉血」(西一14
  無流血無赦罪(來九22
「一切過犯」(西二
13

三、基督的血是信徒稱義的根基(羅五8-9
  1.血做根本(羅五9
  2.信做法子(羅三28
  3.基督復活做證據(羅四25
  (稱義、救贖、赦罪都是今世的恩賜。)

四、基督的血是信徒和平的根基
我們自己不能與神和好。和平今已成就,我們只要接受就夠了。
「藉血成就和平」(西一20
「得相和」(羅五1

五、基督的血是信徒清潔的根基
「洗淨諸罪」(約壹一7
「洗」(已過)(啟一5

六、基督的血是信徒親神的法子
「得親近」(弗二13
「入至聖所」(來十19

七、基督的血是信徒交通的原因(林前十16-17
第八課 罪的問題
一、甚麼叫做罪
「犯罪──就是行錯、失去標準、差謬、過失、愆過。」
「違背律法就是罪」(約壹三4
「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」(羅十四
23

二、誰為罪的始創人
「受膏的」(結廿八14-16

三、何時才犯罪
「從起初」(約壹三8

四、眾人是否都是罪人
「都在罪惡之下」(羅三9
「都是偏離正路」(羅三12
「都伏在神審判之下」(羅三19
「世人都犯了罪」(羅三23

五、罪的結果是甚麼
「犯罪的他必死亡」(結十八4
「能敗壞許多善事」(傳九18
「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」(雅一15
「罪的工價乃是死」(羅六23

六、不信者的罪
神將一一與他的罪結賬(太十二36
神眼不能看罪(哈一13
「死後有審判」(來九27
「要死在罪中」(約八24
「罪隨後跟去」(提前五24
「與我們有關係主」(來四13

七、信徒的罪
1.已在何處
「都歸在祂身上」(賽五三6
「成為罪」(林後五21
「祂親身擔當我們的罪」(彼前二24
「祂洗淨了人的罪」(來一3

2.今在何處
「塗抹──不記念」(賽四三25
「我塗抹了你的過犯」(賽四四22
「東離西──離」(詩一○三12
「扔在你的背後」(賽卅八17
「投於深海」(彌七19
「神赦免了一切過犯」(西二13
「我不再記念」(來十17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第九課 自由
不信的人有兩種錯誤,就是:「1.基督徒乃是束縛的;2.他們卻是自由的。
但是,神說:他們是束縛的,而信徒卻是自由的!
一、不信者的束縛
1.於罪惡(約八34;羅七14
2.於自己(羅七23;弗二3
3.於撒但(提後二26;約八44

二、信徒的自由
1.「真自由了」(約八36
  「得以自由」(加五1
2.對今世的定罪(羅八1
  「不至定罪」(約三18
3.對將來的審判
「不至於審判」(約五24
「脫離將來的忿怒」(帖前一10
「贖我們脫離咒詛」(加三13
4.對罪的束縛
「罪不能作主」(羅六14
「從罪裏釋放」(羅六1822
「脫離罪和死」(羅八2
5.對律法
「律法總結」(羅十4
「向律法死」(加二19
「由律贖出」(加四5
「脫離律法」(羅七6
「不在律下」(羅六14
6.對懼怕(來二14-15;提後一7
  完全不懼怕(羅八15;約壹四18
7.對憂慮
「一切憂慮」(彼前五7
「一無掛慮」(腓四6
「不要憂慮」(太六25






第十課 神的愛(羅五8
神的愛在於邪惡的人心內,不只將罪和根並蒂,一並割淨;而且使罪人從被咒詛的,變為蒙祝福的;從道德敗壞的,變為能行各樣善事的;從撒但的奴僕,變為神的使者;從黑暗的子民,變為光明的兒女;從放縱私慾的,變為順服基督的僕人。
一、神的愛有多少
「如同愛我一樣」(約十七23
闊「一切」(約三15-16
長「永遠」(耶卅一3
深「為我」(加二20
高「在天」(弗二6

二、何人為神所愛
「世人」(約三16
「我們」「死在罪惡中的」(弗二4-5
「我」(加二20

三、神怎樣施愛
「甘心」(何十四4
  像父一樣(約十六27
「到底」(約十三1

四、神的愛曾替我做甚麼
「做挽回祭」(約壹四10
「曾洗罪」(啟一5
「曾救了我們」(多三4-5
「免沉淪得永生」(約三16
「復活」「同坐」(弗二4-6
「永遠安慰美好的盼望」(帖後二16

五、神的愛將為我們做甚麼
「無玷污」(弗五25-27
「無瑕無疵」(猶24
「得勝有餘」(羅八37
  永遠保守(羅八38-39
「管教鞭打」(來十二6



第十一課 得救的證實
一、怎樣得救
「恩……信」(弗二8-9
「信主耶穌」(徒十六31
「不是行義」(多三5

二、何時得救
「信……得」(約三15
「信……不至……反有」(約三16
「信……有」(約三36
「就有……不至……已經」(約五24
「信……有」(約六47
「信……得蒙」(徒十43
「得……了」(徒十三39
「得」(羅五1
「現在」(羅五9
「就不」(羅八1
「得」(弗一7
「得了」(約壹二12
「有」(約壹五12
所以,聖經是教訓我們:得救是現在的事。
我們甚麼時候信,我們就甚麼時候有永生。
一信就得,不必等候,不必盼望。得救不是死後的事,乃是今生的事。
信者如何「已經」(約五24)得救,不信者也如何「已經」(約三18)沉淪。

三、人得救了能否知道
「知道」(約壹五13
「曉得」(徒十三38-39
「知道」(林後五1
「坦然無懼」(林後五6-8
「知道」(提後一12
「曉得」(約壹三14
每一個信徒能知道他自己到底有無永生。人每以為:我們不過盼望得救。
須等到死後,須等到審判時,方能知道等等,都不是聖經的教訓。
聖經以為:人在今生,就能知道他自己有無永生。




四、人怎能知道自己得救
「這些話」(約壹五13
「神見證」(約壹五9-11
「我的話」(約五24
我們本來不知道自己是已經得救的,但是,神的話(就是聖經)說我們已是得救的;那麼自然是得救的。聖經都是告訴我們說,信的人就有永生,就稱義,就得和平,就得救;我們只要問自己說,我們到底有否信主耶穌作我們個人的救主。如果沒有,我們就是沉淪的人;如果有,我們自然是已經有永生的人了。「信的人有永生」(約六47);我信,我有永生。我們知道自己有永生,並非我們自己如此想,如此覺得,乃是神如此告訴我們。我們既然蒙恩得救,就更不應當隨便犯罪了(羅六1-2)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第十二課 兩個天性
每一個基督徒,都覺得有兩個天性。但是每一個基督徒不一定都曉得其中的道理。因為他不知道如何對付這樣的經歷,所以有許多的苦惱和失志,充滿了他的心。由血氣生的所得的天性,是毫無良善的。由神生的所得的天性,是不會犯罪的。新人和舊人,他們的來源,和性情,都是相反的。然而二者都在信徒裏面。從第一個人,我們得罪、悖逆和死亡。從第二個人,我們得義、順服和生命(羅五17-19)。
一、舊人
「肉身」(約三6
「父魔鬼」(約八44
「心詭詐」(耶十七9
「不得神喜」(羅八7-8
最良善的道德家,最敬虔的宗教家,最慈悲的慈善家,若不重生,他們遠離神與永生,是和稅吏妓女一樣的。若不重生,他不能得神的喜悅,因為他的心是詭詐的,他的父親是魔鬼。

二、新人
「從靈生」(約三5-6
「新人」(弗四24
「新造的人」(林後五17
「神生」(約一11-13

三、新人就是基督住在你裏面
「基督在你們心裏」(西一27
「基督是我們生命」(西三3-4
「基督在我裏面活」(加二20

四、交戰
新天性與舊天性,是大仇敵,彼此都要完全操權。
舊天性有他的力量與意志。這兩個天性的爭戰,是極大的;所以少年的信徒,多疑及他們的重生,而完全的灰心(羅七14-25)。
我們應當怎樣對待舊的天性?「趕出」(加四22-31)。







五、得勝
1.消極
「和主同釘」(加五24
「算死」(羅六11
2.積極
「隨從聖靈」(加五16
「靠聖靈」(加五25
3.消極和積極
「治死」(羅八13
  得勝並不必利用克己,或強制自己的法子。得勝過舊天性的方法,就是:
 1)藉著主的十字架,承認自己已經是死了的。
 2)在所有事工上,隨從聖靈的引導。
 3)讓聖靈和十字架同工,將舊人治死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第十三課 律法和恩典的分別(申廿一18-21;路十五21-23
一、律法
1.律法是甚麼「聖潔的」(羅七12
「全備」「確定」(詩十九78
2.律法說甚麼
「遵行」「守」(利十八5
「行」(羅十5
3.律法做甚麼
1)律法不過就是神公義的要求。人由它那裏,是不能得一點兒的幫助的
     「犯了眾條」(雅二10
     「在神面前是有罪的」(羅三19
2)律法不能做甚麼
     「不得稱義」(徒十三39
     「一無所成」(來七18-19
4.神何以給律法
「過犯」(加三19
「引我們」(加三24
5.神如何給律法
「藉摩西」(約一17;出廿18-19;來十二18

二、恩典
1.恩典是甚麼
「神……的慈愛」(多三4-5
  恩典是施於犯罪的,或不應得之人的恩惠。
「向我們所施的恩慈」(弗二7
2.恩典說甚麼
「信」(約五24
「永不滅亡」(約十28-29

三、恩典做甚麼
「得救」(弗二8-9
「顯明恩典」(多二11
4.神為何賜恩典
「神愛」(約三16
5.神如何賜恩典
「由耶穌基督」(約一17



四、信徒
1.甚麼人是個信徒
  凡信「耶穌基督為神的兒子」的(徒八37
2.信徒是否在律法之下
「不在律法之下」(羅六14
3.他行為的規矩應該怎樣
「照主所行的去行」(約壹二6

五、基督教
1.是甚麼
「基督為我們的罪死了,而且……埋葬了……復活了」(林前十五3-4
2.是否律法和恩典的混合
「作工……不算恩典……信」(羅四4-5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第十四課 信心與行為
一個人可以是有禮的、道德的、正直的、有天良的,而遠離神的聖潔上他可以竭力作工,汗流滿面,像該隱而獻祭;他可以讀經、祈禱、聽道,而等候死亡與審判!
一、行為能否使人得救
「靠律法……不得稱義」(徒十三39
「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……稱義」(羅三20
「沒有可誇的了」(羅三27
「不是出於行為」(弗二8-9

二、甚麼是得救的信心
信神為祂兒子所作的見證(約壹五10-12
「心裏信」(羅十9-10
亞伯拉罕信神的話(創十五6
亞伯拉罕信神所說的(加三5-6
聽後相信(弗一13;羅十1317

三、信心能作甚麼
「你的信救了你」(路八48
「信……有永生」(約五24
「潔淨……心」(徒十五9
「生發仁愛」(加五6
「得救」(弗二8-9
「以致靈魂得救」(來十39

四、信心是否叫人放縱
「除去不敬虔的」(多二11-13
「治死……惡行」(羅八13
「勝過世界」(約壹五4

五、好行為有甚麼利益呢
信的人有永生。信後有好行為者,在得永生之外,還有獎賞。
「按行為報應」(太十六27
「得基業為賞賜」(西三22-24
「照各人的行為報應他」(啟廿二12




 行為(無信心的)    信心
1.屬血氣的屬世的         屬神的屬天的
2.出自自己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 由基督完成的工作
3.仰望裏面與下面         仰望外面與上面
4.引到黑暗與艱難         引到光明與平安
5.聽從人起落的光景    聽從神不易的真理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第十五課 救恩與賞賜
當失喪的人,接受耶穌時,即白白得永遠完全的救恩─罪得赦免,義加於身,罪人所有的罪案─永遠註銷。
神召罪人來得救恩,神召聖徒來得賞賜。救恩是因主耶穌的義,才賜給我們的。賞賜是因基督徒的工,才賜給我們的。人不能行善以得救;也不能相信以得賞。得救是因相信主耶穌為救主;得賞是因自己在得救以後,有美好的工作。
一、救恩
1.救恩是一個白白的恩賜
「神的恩賜」(約四10
「白白取」(啟廿二17
「神的恩賜」(羅六23
2.救恩是現在的基業
「賜給」(約壹五11
「救了我們」(提後一9
「有永生」(約六47
  得救的人,若忠心為主作工,就得賞賜這樣的應許,叫他們離屬世的快樂,
  保守他們不至失腳,並且使他們在逼迫,或試探的時候,能以得勝。

二、賞賜
1.賞賜是甚麼
「冠冕」(提後四8;彼前五2-4;啟二10
「寶座」(太十九28;啟三21
「作王」(提後二12;啟廿6
2.得賞的條件
「工夫」(林前三8
「行」(啟廿二12
「一杯水」(太十42
「作」(西三23-24
「善待」(路六35
「暗禱」(太六6
3.得賞的根據
  動機(太六1
「隱情」「意念」(林前四5
「因為門徒」(太十42
  總而言之,得救完全是本乎恩,不是出於行為(弗二8-9)。
「既是出乎恩典,就不在行為」(羅十一6)。
  賞賜是看我們得救後,曾為主作工沒有。

第十六課 稱義
稱義的意思,是比赦罪更深的。赦罪意即有罪,但是神赦免我們的罪。
稱義意即神不止赦我們的罪,更稱我們為義。
赦罪就像我們中國從前的大赦,所有罪犯均得免刑;稱義就是現今法庭的宣告無罪。所以稱義是比赦罪更進一步的。每一個相信主耶穌的人,都是已經蒙神稱義的人。我們不止應當相信我們每一個都是已經蒙稱義的人,並且應當常有這稱義的膽量,站立在神的面前。雖然有時軟弱、跌倒、失敗、犯罪,然而我們還是被神所稱義的,一點沒有因自己的罪而更變。
我們稱義後,不能因行為好而更得稱義,也不能因行為歹而減少稱義。
稱義不是因行為得的,所以也不能因行為失去。所以無論自己如何,信徒有一個權利,就是天天,總要因主耶穌功勞的緣故,相信自己是被神所稱義的。神接納相信基督的,一如接納基督一樣。
一、信徒是被管理天地的主所稱義
  「神稱他們為義」(羅八33
二、恩惠是稱義的源頭
  「蒙神的恩典」(羅三24
  「得救是本乎恩」(弗二8
  「因祂的恩得稱為義」(多三7
三、稱義是根據於基督的順服
  「因一人的順從」(羅五19
  「順服以至於死」(腓二8
四、基督的寶血是稱義的代價
  「靠祂的血」(羅五9
  「藉這愛子的血」(弗一7
五、稱義是因信得的
  「因信」(羅五1
  「因信耶穌基督」(加二16
  「凡信的」(徒十三39
六、基督的復活是稱義的證據
  「為我們稱義復活」(羅四25
  「從死裏復活」(羅六6-9
  「一同復活」(弗二6
七、善行是稱義的結果
  「信而無行是死」(雅二20-26
  「你的光當照在人前」(太五16
  「熱心」「留心行善」(多二14,三18
  「為要叫我們行善」(弗二10


第十七課 成聖
聖經中各種的道理多有三層,成聖的道理也有三層。
信徒接受耶穌基督所流的血,以遮蓋他罪惡的時候,他在神面前的地位,已經是聖潔的了(來十10)。
信徒在經歷上,藉聖靈的工夫而成聖,天天靠神的話,離開罪惡,和罪的束縛(約十七17-19)。
基督再來的時候,信徒的靈魂體要完全成聖(帖前五23)。

一、我們靠父神得成聖
「在父裏面」(猶1
「無瑕疵」(弗一14
「你們要聖潔」(彼前一15-16
二、我們在基督耶穌裏成聖
「在基督耶穌裏」(林前一230
「都出於一」(來二11
「只一次獻上」(來十
1014
三、我們因聖靈成聖
「因聖靈」(羅十五16
「藉靈」(林前六11
「由聖靈感動成聖」(帖後二13
四、靠耶穌基督的血成聖
「用祂自己的血」(來十三12
「基督的血」(來九14
「血……潔淨我們」(約壹一
7
五、因信成聖
「因信」(徒廿六18
「潔淨……血」(徒十五9
「信心……得勝」(約壹五4
六、因真理成聖
「因真理」(約十七17-19
「因神的道」(提前四5
「順從真理」(彼前一22
七、信徒必須在一切的事上成聖
「靈魂體完全成聖」(帖前五23
「心裏尊基督為聖」(彼前三15
「要追求聖潔」(來十二14



第十八課 教會
「這一個字,真是難譯,教會二字實在不能表明原文的意思。
這字在原文是「以古利西亞」,意即「蒙召出的會眾」,或「蒙召出的人聚集」。由此看來,教會乃是一班「蒙神恩召出世的人聚集在一起」時的名稱。所以凡沒有蒙召出世的人都不屬乎教會。
一、誰是屬乎教會的
「信的人」(徒二44
「得救的人」(徒二47
「信的人」(徒四32
「教會……門徒」(徒八1
「教會……門徒」(徒十一26
「成聖蒙召作聖徒」(林前一2
「聖徒」(林後一1
「身體」(弗一23
「身體」(西一24
稗子和麥子乃是同在「世界」裏長大,並非同在教會生存。照著聖經來看,教會裏,除了重生得救的人之外,再沒有別種的人了。就是已得救的信徒犯罪,也當趕出方可以(林前五511-13)。

二、教會是誰設立的
「我」(太十六18
「主」(徒二47
「耶穌基督」(林前三11
「元首基督」(弗四15
「被神建造」(彼前二5
照此看來,人是不會建立教會的。

三、教會可否分宗派
「合而為一」(約十七1121-23
「一處」(徒二43-47
「基督是分開的麼」(林前一12-13
「身體只有一個」(弗四3-4
「結黨紛爭異端」(原文宗派)(加五20

四、教會的聚會
地方 「一處」(林前十四23
名字 「我的名」(太十八20
主席 「聖靈」(林前十二11
主領 「或有」(林前十四26
(有時,有特別教師來教聖經,則例外;如保羅和巴拿巴的工作然。)
會眾 「慎思明辨」(林前十四29
原則 「安靜」「次序」(林前十四3340
婦女 「閉口不言」(只指有男界的會說)(林前十四34-36
目的 「造就」(對內)(林前十四26
「儆醒」(對外)(林前十四24-25

五、教會的工作
傳福音(太廿八19
作見證(路廿四47-48
傳道(徒八14
禱告(徒十二5
受苦(羅八17
為主活(林後五15
使神得榮耀(弗三21
使仇敵知神智慧(弗三10
獻給基督(弗五27
使基督心意滿足(賽五三11
等候救主再臨(帖前一10;腓三20




















第十九課 審判
有的人以為:到末日的時候,只有個普通的審判:無論猶太人、異邦人;信徒、罪人;綿羊、山羊,都在那時到父面前,而被安置在左邊或右邊。但是,神的聖經中,始終沒有這樣的道理上聖經所記的,是幾個,不是一個的審判。這幾個審判中的受審者,受審的地方,受審的時候,受審的根據,都不相同。
一、信徒的罪已受審判
時期 主後三十年
地方 十字架(約十九17-18
根據 基督的死(羅五8;林前十五3
結局 信者稱義(彼前二24;林後五21

二、信徒的行為將受審判
時期(林前四5;路十四14;提後四8
地方 「空中」(帖前四16-17
根據 「人的行為」(林前三13
結局 「賞賜」或「虧損」……而「自己得救」(林前三14-15

三、列國將受審判
時期 「人子來」(太廿五31-32
地方 「約沙法谷」(珥三21214
根據 「我兄弟」(珥三2;太廿五40
結局(太廿五46

四、已死的人將受審判
時期 「定一日」(徒十七31
首次復活後一千年(啟廿57
地方 「白色大寶座」(啟廿11
根據 「案卷所記載」(啟廿12
結局(啟廿15

五、(三)與(四)比較表
列國審判          死人審判
沒有復活          有一次復活
尚活的國受審       已死的人受審
在地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天地化去
沒有案卷          案卷開
三等的人──綿羊山羊兄弟 只有一等人──死人
基督顯現的時候        基督做王後一千年

附註
神的聖經教我們說,信徒行為的審判,是用懲治(林前十一31-32
根據於子道的(來十二6-7)。引證:(撒下七14-15,十二13-14)。
聖經又教我們以天使的審判(林前六;彼後二4;創六3-4,比較猶6)。

第二十課 基督第二次的降臨(約十四3;來九28
聖經始終沒有告訴基督徒去預備死,只命他們要常常儆醒、等候,並盼望基督的再來。
一、無論何時祂都可再來
「要儆醒……因為不知道你們的主那一天來到」(太廿四42
「要儆醒」(太廿五13
「等候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顯現」(林前一7
「我們仰望救主」(腓三20
「等候祂兒子從天降臨」(帖前一10
「等候所盼望的福」(多二13

二、主再來到地上是有身體的
「我去……我必要再來」(約十四2-3
「這離開你們被接升天的耶穌……要怎樣來」(徒一9-11
「將來要向那等候祂的人第二次顯現」(來九28
「因為主必親自」(帖前四16

三、對於教會的關係
1.「提到雲裏與主相遇」(帖前四16-17
2.「我們必要像祂」(約壹三2
3.「改變形狀……和祂……的身體相似」(腓三21
4.「與基督同做王」(啟廿6
5.「為國民及祭司」(啟一6
6.「不再有死亡……悲哀哭號疼痛」(啟廿一4
7.「無玷污皺紋瑕疵」(弗五27

四、對於世界的關係
1.「地上的……」(腓二10
2.「無不稱耶穌」(腓二11
3.「供出來」(太十二36
4.「神審判人隱祕事」(羅二16
5.「離開」(太廿五41
6.「學習公義」(賽廿六9
7.「不再學習戰事」(彌四3
五、對於以色列的關係
1.「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」(羅十一25-26
2.「將他們安置」(賽十四1-3
3.「救贖民歸回歡樂」(賽卅五8-10
4.「因耶路撒冷歡喜」(賽六十五19-20
5.「作為供物獻給耶和華」(賽六十六20
6.「安然居住」(耶廿三5-6
7.「他要作王」(路一32-33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第二十一課 預備做工
一、有結果工作的條件
1.在主裏面
「在我裏面」(約十五4-5
「多結果子」(約十五8
2.順服
「順服神」 (徒五29
「起身去了」(徒八26-27
「存心順服」(腓二
8
3.被聖靈充滿
「被聖靈充滿」(徒四31
「滿有聖靈」(徒六3
4.用道潔淨
「藉道……洗淨」(弗五26
「心中的思念……都能辨明」(來四12
5.祈禱
「同心合意的……禱告」(徒一14
「禱告完了」(徒四31
「以祈禱幫助……」(林後一11)所以無論何人,他若住在耶穌裏,他必順服主,又被聖靈充滿,用道潔淨,並用一靈禱告。

二、傳神的道
「講論神的道」(徒四31
「聖靈的寶劍」(弗六17
「神的道……兩刃的利劍」(來四12-13
「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」(腓二16
「務要傳道」(提後四2
「你的道就是真理」(約十七17
「乃是藉神……道」(彼前一23
「能甦醒人的心」(詩十九7
「我口所出的道……必然亨通」(賽五十五11
我們讀經時,應當將聖經的話語謹慎默想過,看他與那一種的人是有關係的。應當學習如何運用經節以對待各種的罪人。應當知道用甚麼經節來對付那些不信聖經者、不信有神者、不信有靈魂者、不知有罪者、自知有罪者、無可不可者、熱心求得救者、自以為義者、信主而無得救的證實者、背道者、灰心者、愛慕世界者、無理推辭者等等的人。不必和他多辯論,只是祈禱地用聖經的話語,讀給他們聽。聖經是藥。我們不能為人看病,就隨便給他藥。總要按症施藥。所以應當謹記要緊的聖經節,並做一記號於自己的聖經裏面;如此,才可以「常作準備以……回答各人」。
第二十二課 奉獻
一、我們須獻給誰呢?
「獻給主」(出卅五5
「神所喜悅的」(腓四18
二、如何奉獻
1.依定例
「七日的第一日」(林前十六2
2.各自奉獻(林後八12-13;林前十六2
3.照成數
「照自己的進項」(林前十六2
「一切的十分之一」(利廿七30
「十分之一」(瑪三810
4.喜悅的奉獻
「樂意的人」(林後九7
「甘心樂意」(林後八3
5.奉獻的限度
「一切養生的」(路廿一3-4
「極窮之間」(林後八2
6.何種的奉獻
「不勉強」(林後九7
7.憑基督所賜的
「基督的恩典……」(林後八9
三、奉獻的賞賜
「更為有福」(徒廿35
「有財寶在天上」(太六20
「神喜愛的」(林後九7
「神所喜悅的」(來十三16
「傾福與你」(瑪三10
「凡事充足」(林後九68
四、奉獻的表現
「先把自己獻上」(林後八5
「……有滿足的快樂」(林後八2
不必切求(林後八4
執行所作的事(林後八11





第二十三課 聖靈的能力
一、祂是生命的能力
「從……聖靈生的」(約三5
「叫人活……是靈」(約六63
「永生神的靈」(林後三36
二、祂用道重生人
「真道」(雅一18
「藉神活潑常存的道」(彼前一23
三、祂是見證的能力
「能力」(徒一8
「照聖靈所賜的」(徒二1-4
「祂要為我作見證」(約十五26
四、祂是祈禱的能力
「聖靈……代求」(羅八26
「在聖靈裏的禱告」(猶20
五、祂是知識的能力
「將一切的事指教你們」(約十四26
「凡事上教訓你們」(約壹二27
六、祂是引導的能力
「聖靈將他引到」(路四1-14
「聖靈不許他們」(徒十六6-7
「靠聖靈行事」(加五1625
「不要銷滅聖靈」(帖前五19
七、祂是分派職分的能力
「由於一個聖靈」(林前十二4-11
八、祂是住在信徒靈裏運行一切的事者
「永遠與你們同在」(約十四16-17
「受了祂的印記直到得贖的日子」(林後五5
「身子就是聖靈的殿」(林前六19
我們查考聖經,可以認識聖靈。信徒必須明白聖靈的地位,和工作。
聖靈是奉神所差遣的。一切神的旨意,都是由聖靈而運行。








第二十四課 魔鬼
惡者充滿了罪惡、墜落和不義(賽十四12-14)。
牠有王位和權柄,牠受造的時候是美麗的、有智慧的,是完全的、有權能的。牠是前一世界的管理人。牠想要與神同等,所以墜落。
牠忌恨人受造以代替牠的地位,遂設計害人。
引誘人,使人也想與神同等;因此,得人與牠一夥同謀,恢復牠的王號和神位。
一、牠的性情
「盜竊」「奪去」(太十三19
「詭詐」(林後十一3
「從起初是殺人的」(約八44
二、牠有十個名稱
「大龍」(表明殘忍)(啟十二9
「蛇」(表明說謊者)(啟十二9
「魔鬼」(表明引誘者)(啟十二9
「撒但」(表明仇敵)(啟十二9
「世界的王」(約十四30
「空中掌權者」(弗二2
「無底坑的王」(啟九11
「黑暗的權勢」(西一13
「吼叫的獅子」(彼前五8
「光明的天使」(林後十一13-15
三、牠的工作
「尋找可吞吃的人」(彼前五8
「撒稗子」「麵酵」(太十三25-2933
「弄瞎心眼」(林後四4
「阻擋」(帖前二18
「日夜控告」(啟十二10
「敗壞肉體」(林前五5
「攻擊」(林後十二7
四、牠的部下
到了末日,牠要投胎於人,成為……肉身,要被稱為敵基督(約壹二22
並且引世人崇拜牠,假冒性善……增進人格(帖後二1-12
牠的天性(太廿五41
執政的、掌權的、管轄這世界的……以及屬靈的惡魔(弗六12
五、牠的定數
從天上摔到地下(啟十二7-9
時候不多……與神為敵(啟十二12
被天使捆鎖(啟廿1-3

到基督作王一千年後,遂暫時釋放出來,聚集軍兵,又與神對敵,至終被扔在火湖裏,晝夜受苦(啟廿7-10
六、聖徒對魔鬼應該如何
1.勿留地位給魔鬼(弗四27
2.抵擋(雅四7
3.謹守儆醒堅定(彼前五8-9
4.穿上全副軍裝交戰(弗六1118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第二十五課 祈禱何以不被神答應
一、因為明知有罪而不自審
「注重罪孽」(詩六六18
「遠離惡人」(箴十五29
「手都滿了殺人的血」(賽一15
「你們的罪惡使祂掩面」(賽五十九
1-2
故當捫心自問,有放縱罪惡沒有?若有,要立刻向神承認,而離棄之(箴廿八13
二、因為不信的心能攔阻祝福
「一點不疑惑」(雅一6-7
「只要信」(太廿一22
「必須信有神」(來十一6
感謝神,因祂的恩賜是誠實的;所以我們可用使徒的禱告?到他面前說:
「主阿加增我們的信心!」(路十七5
三、貪愛宴樂
貪愛宴樂的,必失去與神交通的心;所以沒有恩典能從寶座前施給我們。
「浪費在宴樂中」(雅四3
「愛宴樂不愛神」(提後三4
「好宴樂雖活猶死」(提前五6
四、驕傲阻擋神的憐恤
「神不聽驕傲的」(伯卅五12
「驕傲在遠處」(詩一三八6
「能降驕傲的為卑」(但四37
「阻擋驕傲的」(雅四6;彼前五5
五、冷淡阻止祈禱上升
「打三下便止住了」(王下十三18
「因他情詞迫切」(路十一5-9
六、不饒恕人之心抹煞祈禱
「你們的父也不饒恕」(可十一2526
七、藐視或輕忽神的話的人
他的祈禱,不但是無價值的,且是可憎的。
「轉耳不聽」(箴廿八9
「大發烈怒」(亞七11-12
「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」(提後三16
凡不信聖經為神所默示的人,他的祈禱必不蒙神悅納。




第二十六課 救恩
救恩顯明基督耶穌是神的智慧。以下的聖經節,是比較人的智慧,和神的智慧。救恩論到人虧缺神智慧的時候(林前一21),神就起首傳祂的「智慧」,就是基督。

甚麼是救恩?計分為三部分:
一、「義」(林前一30
第一部分的救恩,就是由罪的刑罰裏救贖出來,這是已過的。
1.離罪的刑罰
「從罪惡裏救出來」(太一21
「罪得赦免」(路一77
「過犯得以赦免」(弗一7
「為我們的罪捨己」(加一4
「白白的稱義」(羅三24
「算為義」(羅四
22-25
2.這義是因罪人相信基督得著的
「因有信基督」(腓三9
「因祂的名」(徒十43
「藉著祂」(羅五9
「基督耶穌的救贖」(羅三24-25
「算為」(羅四22-25
3.由這樣的信心得了三件的結果
1)罪得赦免;
2)被算為義;
3)罪的刑罰永遠脫離。因此,罪人因信得與神和好了。
「得與神相和」(羅五1

二、「聖潔」(林前一30
第二部分的救恩,就是脫離罪的能力。這是現在的。
「聖潔」是信徒所實有的經歷,由三件事得來的。
1.新生──勝罪的起始
「乃是從神生的」(約一12-13
「重生」(約三3
「從神而生」(約壹五1
「重生……藉神的道」(彼前一23
「重生的洗」(多三5-6
藉此同樣的靈,能以抵擋一切肉體的情慾和不義。


2.同死──勝罪能力的完成
「歸入祂的死」(羅六3
「死……聯合」(羅六5
「同釘」(羅六6-7
「同釘」(加五24
「算」(「看」字的原文)(羅六11
「治死」(羅八13
罪是有能力的。這能力在人心裏是常發動的。不能洗淨,不能修理,不能改良,也不能進化。獨一無二的法子,就是叫它死,因為一死,就再沒有能力了。凡肯運用信心,「算」(羅六11)自己真是和主一同釘死的,就有勝罪的經歷。
3.聖靈──勝罪的實踐
「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裏」(羅八9-1013
「聖靈……澆灌在我們身上」(多三
5-6
「被聖靈引導」(加五
16-18
「神在你們心裏運行」(腓二
12-13
「我也常在他裏面」(約十五
5
「在你們裏面」(約壹四
4
信徒在消極方面,已經和主耶穌同死了;但是在積極方面,更當順服住在心內的聖靈,而得拯救脫離罪惡的能力。聖靈就要將十字架的成功加在信徒身上,叫他們得勝。

三、「救贖」(林前一30
「這是第三部分的救恩。得脫離罪的同在之救贖,是信徒將來的經歷。
這「救贖」有三個要素:
1.靈的完全成聖
「靈」(帖前五23
「救恩比前更近」(羅十三11
2.身體的光榮
「得贖的日子來到」(弗四30
「改變」(改變形狀)(腓三20-21
「像祂」(約壹三1-3
3.和基督的榮耀有分
「得……榮光」(帖後二14
「榮耀賜給他們」(約十七22
「榮耀」由「受苦楚」而得(羅八17-18
簡言之,得救脫離罪的刑罰,是藉基督的血;脫離罪的能力,是藉基督的靈;脫離罪的同在,是藉基督的榮耀。
1)藉祂第一次的來。
2)藉祂現在的代求。
3)藉祂二次的再來。
信心有關於十字架和已過的事。
愛心是聖靈現在賜的。
榮耀的盼望是將來得的。
來九24~28節的三個「現」字。
惟有神的話能賜我們智慧,知道此三層的救恩(提後三14-17)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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